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议会民主制的国家,其得以确立的标志性事件,是1689年《权利法案》的颁布,而签订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法案的统治者,正是第四任女王玛丽二世及其夫君威廉三世。玛丽二世的名气虽远不及伊丽莎白及维多利亚,但在历史上也颇富传奇色彩。那么玛丽二世都有哪些传奇经历?她最终的命运如何?
玛丽二世是詹姆斯二世和安妮·海德王后的长女,1662年4月30日生于伦敦的王宫之中。玛丽公主容貌俊美,拥有众多的追求者,但她并不为所动,因为在她内心深处,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:弗兰西丝·阿斯普利,一位王家鹰苑管理员的女儿,才是她的挚爱。换句话说,玛丽公主是个同性恋!
玛丽二世曾是个同性恋公主
玛丽对弗兰西丝的爱异常狂热,在与对方的通信中,都会毫不掩饰地称呼对方为“丈夫”,希望对方能对她垂怜,给与她温存。然而对于玛丽公主赤裸裸的爱恋,弗兰西丝却无动于衷,总是冷漠以对,屡屡让公主伤心绝望。
最终在父王的压力下,玛丽在辗转反侧多日后,决定彻底断绝与弗兰西丝的联系,嫁给自己的表兄、荷兰执政威廉,一个经常受气喘和肺结核折磨的年轻统治者,彼时玛丽才只有15岁。
威廉与妻子玛丽是表兄妹关系
玛丽成婚后便跟随威廉来到荷兰,她尝试着用正常女人的思维去爱一个男子,所幸生活还算美满。作为王后,玛丽在荷兰生活了12个年头,直到母国发生的一场政变才使她不仅得以归国,而且还荣登王位,成为英国史上第四位女王。
1688年,英国国内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集团,因对国王詹姆士二世的专制统治严重不满,密谋发动政变,并联合邀请荷兰执政威廉率军来英,以保护英国的宗教、自由和财产。当年11月,威廉率军在英国托尔湾登陆,众叛亲离的詹姆士二世逃亡德意志未果,中途被拦截。
“光荣革命”推翻詹姆士二世的专制统治
在承诺退位并以女儿玛丽为王位继承人后,詹姆士二世被允许流亡法国。就这样,英国政权以一场不流血的方式实现转移,在历史上被称为“光荣革命”。
“光荣革命”之后,英国议会同意由玛丽、威廉共同统治国家,称号分别为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,但作为“交换条件”,二人必须签署由议会提出的《权利宣言》。该宣言谴责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,规定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废除法律、不能征收赋税,王室中的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,国王也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等。
“光荣革命”后,威廉与玛丽共治英国
该宣言经玛丽、威廉签署后生效,并于次年10月经议会批准定为法律,即历史上非常有名的《权利法案》。《权利法案》通过后,英国政体由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制过渡,国王的权限虽然开始遭到限制,但依然大权在握。
由于威廉将主要精力放在对法战争方面,国内事务大多由玛丽执掌。作为国教教主和国内事务的主要裁决者,玛丽以勤于政务和强大果决著称,在政坛中非常积极活跃,并深受国民的爱戴。为矫正浇风薄俗,玛丽以自身品行作出良好表率,改善了1660年代以来的不良风俗,使英国社会风气大为好转。
《权利法案》颁布后,君主立宪逐渐确立
由于玛丽和威廉一直没有子嗣,所以议会规定,一旦夫妇二人驾崩,王位将有玛丽的妹妹安妮继承。1694年,玛丽二世死于天花,年仅32岁,王位遂由丈夫威廉独享。8年后,威廉三世也病故,王位按照约定,由安妮公主继承。